北京心理卫生协会印章保管和使用
1、印章由协会秘书处专人管理,妥善的存放在安全的地方。
2、印章的使用必须由秘书长签字同意后,方可盖章。
3、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,由秘书处专人登记。
4、本办法由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5、本办法自2021年4月24日北京心理卫生协会第六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