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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心理卫生协会会费管理制度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24-08-05 17:20:36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一、缴纳会费是会员的义务

1、个人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,一年不交会费者,经本协会提示不予理睬一年后,视为自动退会,收回会员证

2、单位会员按规定缴纳会费,一年不缴纳会费,经本协会提示不予理睬一年后,视为自动退会者,收回单位会员证书及铜牌

二、会费金额

1、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40元。

2、 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。

三、会费使用

1、于本会的学术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;

2、用于举办各种类型专题讲座可科普活动;

3、用于本会为会员、团体会员单位服务和管理办公等费用。

每年的会费收缴、使用及结余情况,报告理事会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。

四、会员权利及服务

   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    (二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    (三)参加本会的活动并获得服务的优先权;

本制度2021424日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,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附件会员基本服务

1.为会员单位制作证书和铜牌

2.在协会信息平台或公众号上免费为会员单位做宣传报道;

3.根据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,向政府部门反映诉求和提出建议;

4.免费参加协会组织的科普讲座活动,协会的各种活动会员优先。

5.应聘协会项目的服务岗位及志愿者,择优录取。

6.加强沟通,增强会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。

7.组织公益活动,搭建社会公益平台,勇于承担社会责任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脚注信息
地址:北京东交民巷1号(北京同仁医院临床心理科) 邮编:100730邮箱:xh65131245@163.com 传真:010-651312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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