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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心理卫生协会会费管理制度
一、缴纳会费是会员的义务
1、个人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,一年不交会费者,经本协会提示不予理睬一年后,视为自动退会,收回会员证
2、单位会员按规定缴纳会费,一年不缴纳会费,经本协会提示不予理睬一年后,视为自动退会者,收回单位会员证书及铜牌
二、会费金额
1、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40元。
2、 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。
三、会费使用
1、于本会的学术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;
2、用于举办各种类型专题讲座可科普活动;
3、用于本会为会员、团体会员单位服务和管理办公等费用。
每年的会费收缴、使用及结余情况,报告理事会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。
四、会员权利及服务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三)参加本会的活动并获得服务的优先权;
本制度2021年4月24日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,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。
附件1 会员基本服务
1.为会员单位制作证书和铜牌
2.在协会信息平台或公众号上免费为会员单位做宣传报道;
3.根据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,向政府部门反映诉求和提出建议;
4.免费参加协会组织的科普讲座活动,协会的各种活动会员优先。
5.应聘协会项目的服务岗位及志愿者,择优录取。
6.加强沟通,增强会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。
7.组织公益活动,搭建社会公益平台,勇于承担社会责任。